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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破专利产业化瓶颈加快湖北创新驱动发展(2)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期刊导读 时间:2021-05-10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二)专利产业化经费投入不合理。 一是专利工作总体经费不足,无专门专利产业化经费。2013年,根据《2013年全国省级财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的

(二)专利产业化经费投入不合理。

一是专利工作总体经费不足,无专门专利产业化经费。2013年,根据《2013年全国省级财政设立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情况》的统计,全国省级财政设立的知识产权专项经费总额超过12亿,平均3852万元。其中江苏(1.5亿)、上海(1.49亿)、广东(1.28亿)和北京(1.07亿)4个省(市)经费超过亿元,9个省市经费增长额度在1000万元以上。与之相对应的是,2013年湖北省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为1835万元,居全国第19位。2014年,知识产权转化引导与发展资金仅2000万元出头,在中部六省中落后于湖南和安徽。专利产业化经费具有很强的专项性质。目前湖北省知识产权局设立的知识产权转化引导及发展资金的用途包括专利授权补贴、优势企业培育、专利培训与宣传、专利行政管理工作经费等多方面,但未单列开支专利产业化经费,导致到目前为止,湖北省知识产权局尚未利用该经费直接支持过一项专利产业化项目。

二是专利产业化经费使用分散。目前,省发改委、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厅、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等部门在相应的产业化经费中含有对专利产业化的支持,如省发改委的重大产业化项目中就包含了对专利产业化环节的资助,省科技厅设有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项目,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支持有工业企业的产业化项目等。一方面,体现了专利产业化工作的重要性,各有关部门均给予重点支持;但另一方面,这种分散使用的模式也造成了专利产业化专项经费重点不突出,资助不充分,重复资助现象等问题,影响了省财政资金的利用效率。

(三)专利产业化专业人才与机构欠缺。

专利产业化的工作要靠人来推进,在内外条件具备的情况下,人是工作成败的决定性因素。科研人员一般很少既能做好技术和产品研发,又能搞好成果转化与经营。技术经纪人是产学研官等不同组织界面之间搭建互联互通平台的“桥梁”,他们对开拓市场空间,捕捉市场机遇有着专业的“嗅觉”,往往在专利产业化过程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湖北省在1994年之后,长达20年时间,未开展技术经纪人认证,技术经纪人紧缺。

此外,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对于专利产业化工作的推进也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有了机构就会配置相应的人员,投入一定的资源来进行专利技术转移工作。目前,湖北省建有国家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6家,省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16家,创新驿站区域站点1家、基层站点4家,但总体上还是“小作坊式”运作,成规模的具有品牌效应的技术中介机构十分欠缺。湖北省80%以上的高校都没有建立专门的技术转移机构,且人员数量和质量都不足以满足实际需求,通常都是1~3个人。国外高校的技术转移中心,一般来说编制在20人左右。

三、对湖北省进一步做好专利产业化工作的政策建议

(一)出台政策细则,营造专利产业化的良好环境。

为加快科技成果转化步伐,更好地服务湖北经济发展,2013年12月,湖北省政府正式印发了《促进高校、院所科技成果转化暂行办法》(以下简称《科技十条》)。2014年4月,湖北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加强专利创造运用保护暂行办法》(以下简称《专利八条》)。《科技十条》和《专利八条》发布以来,湖北省在科技成果和专利成果转化方面呈现出良好的发展态势:2015年上半年,共登记科技成果1220项,其中已转化或可供转化1028项,可应用率达到88.6%。1~9月,全省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300亿元;十余家高校科研院所已经或正在制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规定”,鼓励教师创新创业和进行专利创造与产业化。但制约专利产业化的“瓶颈”问题依然存在,需要进一步采取措施,推进相关政策的“落地”。例如,在政策实施方面,可用科技成果转化情况年度报告来代替备案程序;相关主管部门和行政部门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绩效考核评价体系中,不仅要注重经济效益,还应注重社会效益;放宽对高校科研院所横向经费管理的限制,允许横向科研经费结余可以转为个人股份或出资组建公司;积极探索发展新型科技金融服务组织和服务模式,建立适应创新链需求的科技金融服务体系。

(二)强化激励机制,深化市场导向的专利产业化发展。

一是深入推进高校科研院所职称评审的分类评价机制。高校科研院所要切实改变现行高校科研院所的科研人员为评职称而申报“职称专利”的导向,注重应用性研发成果的市场效益评价。高校科研院所既要鼓励科研人员沉下心来进行基础研究和教学,又要激发具有潜力的科研人员开展专利产业化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抓好科研项目源头管理,做好产学研的需求对接。在科研项目立项时,科研人员应当用“市场思维”瞄准具有市场前景的技术和产品进行研发。各级政府部门的科技项目指南应在充分调研市场的基础上进行科学合理的设置,做到科研与企业、消费者等市场需求的对接,在项目结题时进行项目绩效考评。三是实施高价值专利培育计划。高价值专利一般具有发明创新难度大,专利文献披露度高,权利要求保护范围宽,技术适用方案程度广等特点,也是可有效转化产业化的专利,专利的价值度越高,可产业化的程度也会越高。目前,湖北省累积计有效专利82 392件,但真正有多少高价值专利,还很难确定。建议及时开展专利价值分析体系的建设与运用,对湖北省高价值专利进行遴选和资助,提高专利产业化工作“靶向”的准确率。


文章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hbjjxyxb.cn/qikandaodu/2021/0510/64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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