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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研究(2)

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在线投稿】 栏目:综合新闻 时间:2020-07-08
作者:网站采编
关键词:
摘要:2.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权利人是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坚力

2.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权利人是最直接的参与者和受益者,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中坚力量,所以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权利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对我国增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人要根据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保护现状,本着可持续开发与长远保护的原则,深入发掘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产业化、市场化运营,实现开发与保护的同步,最大程度的争取自身应得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人在平时要加强对知识产权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政府保护政策等的研究与学习,在增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同时,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减少不必要的损失。此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权利人应及时对相关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以及涉及商业机密的内容等进行登记。

3.调动社会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区保护的积极性

从法律上讲,我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相应的权利人,但从根本上讲,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财富是属于人民群众的,甚至是全世界的,所以社会各界要充分调动人民群众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各项工作中来,如果没有人民群众的参与,那么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可能会失去现实意义,各项保护措施和政策支持也很难得到有效的贯彻与落实。因此,在全社会范围内,要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基本常识,要营造出全员参与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的良好氛围,进而增强社会群众的自觉保护意识和主动保护意识。

三、结语

总之,对于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的保护,要区别于普通的知识产权保护,单纯依靠传统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并不可行,所以建议加强立法工作,构建特别法保护体系,然后与传统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起组成立体化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模式,从而促进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

参考文献:

[1]景延秋.熔铸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法律盾牌――兼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法律保护研究》[J].兰州交通大学学报,2010,(02).

[2]崔艳峰.论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正当性――以知识产权的保护原理为视角[J].学术交流,2012,(10).

[3]李飞.非物质文化遗产知识产权保护障碍与对策分析[J].法制与社会,2012,(13).

[4]冯正晨.浅议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知识产权保护[J].湖北经济学院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11,(08).

[5]邱禹.试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与健全知识产权制度――以沈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为例[J].中国发明与专利,201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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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湖北经济学院学报》 网址: http://www.hbjjxyxb.cn/zonghexinwen/2020/0708/3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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